编号
zgly000131037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产业
年卷期
2006年01期
年份
2006
分类号
D922.67
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发电
能源开发利用
国务院
可再生能源资源
开发利用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
管理工作
行政主管部门
太阳能
能源工作
文摘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第四条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