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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适度分离



编号 zgly000075584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试论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适度分离

作者 宋智俊 

作者单位 虎林市林业局 

母体文献 轻工设计 

年卷期 2011(2)

页码 258-258

年份 2011 

分类号 F812.42 

关键词 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分离 

文摘内容 税务会计是以纳税人为会计主体, 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依据税收法规, 运用会计基本理论和方法, 对税务资金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核算与筹划, 目的在于使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 及时、准确地缴纳税金并向税务部门提供税务信息的会计学科, 其会计主体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独立纳税人, 包括法人和非法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 税法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也得到提高, 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随着新会计制度和准则的颁布与执行, 税法与会计制度的矛盾愈发突出, 建立完整、独立的税务会计制度刻不容缓。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分离还是统一, 我国会计界对此仍处于争论之中。我认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不宜采用英美那样财税分离的模式, 也不宜采用法德那样典型的财税合一的模式, 而应采用适度分离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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