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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杉醇联合化疗治疗原发及转移性肺癌60例



编号 zgly000043551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紫杉醇联合化疗治疗原发及转移性肺癌60例

作者 刘丽贤  谭以昶  叶锡乡 

作者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肿瘤医院肿瘤内科 

母体文献 肿瘤研究与临床 

年卷期 2006,18(1)

页码 45-46

年份 2006 

分类号 R734.2 

关键词 泰素  肺癌  联合化疗 

文摘内容 目的观察紫杉醇(商品名: 泰素)对原发性肺癌和转移性肺癌的疗效和毒副反应。方法60例原发性肺癌和转移性肺癌患者, 男性42例, 女性18例, 平均年龄56.3岁, 原发性支气管肺癌52例, 其中鳞癌30例, 腺癌22例; Ⅱb期术后辅助化疗4例, Ⅲa期12例, Ⅲb期16例, Ⅳ期20例, 乳腺浸润性导管癌术后肺转移8例。60例患者应用泰素均为联合化疗, A: 泰素135mg/m^2, 第1天, 卡铂5AUC, 第2天。B: 泰素135mg/m^2, 第1天, 吡柔比星50mg/m^2, 第2天。结果60例患者中, CR 5例, PR 21例, MR 25例, NC 9例, 总有效率43.33%(26/60)。目前仍在随访中, 随访最长的32个月, 12例生存, 失访2例。所有病例均可评价疗效及毒副反应。泰素联合化疗血液学毒副反应以白细胞下降最为突出, 发生率52%, 主要表现为Ⅰ, Ⅱ度, 严重的Ⅳ度骨髓抑制, 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可得到恢复。非血液学毒副反应为脱发和神经系统毒副作用、表现为关节和肌肉疼痛四肢末梢麻木感。其中12例除脱发外无任何毒副反应。结论泰素是治疗各期和不同病理类璎肺癌、转移性肺癌的有效药物, 可作为术前、术后及不能手术患者的一线、二线化疗药物, 改善了患者的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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