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60938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如何确定承运人延迟交货的违约损失?
作者
朱杰
母体文献
航海
年卷期
2009(3)
页码
34-36
年份
2009
分类号
U652.61
S412
关键词
承运人
广西防城港
损失
违约
交货
延迟
运输协议
运输公司
文摘内容
[案情]
原告:H运输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
被告:S实业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
2007年1月6日,H公司与S公司通过传真方式签订运输协议,约定H公司承运S公司所有的1420吨钢坯由大连鲅鱼圈港至广西防城港;包干运费每吨人民币297元;H公司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如出现丢失及损坏,依照购货发票价格赔偿。双方未就钢坯运抵防城港的卸货时间达成一致,亦未在该协议中加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