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意见》分5个部分、21条,第一部分从四个方面深刻论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意见》第二部分,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必须坚持的五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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