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
2025年第2号总林长令,对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总林长令要求,各县(区)要认真践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林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转型升级,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以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规模化经营为主线,以培育林业经营主体、创新合作经营
模式为抓手,以壮大经济林与林下经济,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为载体,推动开展改革试点示范、拓宽两山”转化路径,瞠出生态脆弱地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路子。
一是全面放活林地经营权,引导规范林权流转交易。持续推进林地确权登记,确保林地应确尽确,林权类不动产证书应颁尽颁、依申请应换尽换。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实施办法》,规范林权流转交易行为。
二是着力推进规模化经营,不断创新林业合作模式。大力培育林业经营主体,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鼓励经营主体以合作、托管、订单等模式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充分结合资源优势,推动开展改革试点示范。在两市10县区探索开展林权登记提质增效、集体林地延包、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碳汇、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多元化的林票运行机制、林权收储担保、林权+”林业经营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改革试点。
四是巩固集体林改成果,拓宽两山转
化路径。出台《宁夏林下经济发展规划
(2025-2030年)和(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
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林业碳票”“零碳机关”等碳普惠机制实现路径。
五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妥善化解历史遣留问题。自治区建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各级林长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制度和县乡村三级联动调处机制,落实林枳纠纷调处统计报告制度。(朱莉华 周晖)
中国绿色时报 2025-05-12